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月30日宣布,今年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并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格水平。2013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2元、135元和150元,比2012年分别提高12元、10元和10元。
发展改革委表示,适当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是为了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去年9月,发展改革委宣布2013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2元,比上年提高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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