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们:
2014年,中央连续11年出台了加强“三农”工作的1号文件,作出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也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力度。现将今年有关政策告知如下(节选):
一、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今年国家进一步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今年生产的小麦(三等,下同)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比去年提高6元;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去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
二、继续对种粮农民发放农资综合补贴。以上年小麦和水稻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平均每亩补贴70元。
三、继续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小麦、玉米、油菜每亩补贴10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小麦高产攻关和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农户,每亩增加10元良种良法配套补贴。玉米振兴计划核心示范区农户,每亩增加8元良种良法配套补贴。
四、继续实施粮食直接补贴政策。以原计税面积、计税常产为依据,每亩补贴不少于10元。对上年种植小麦、稻谷面积达到100亩以上且承包耕地合同期不少于1年的种粮大户,每亩再增加10元粮食直接补贴。
五、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今年实行“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操作模式,农民自主购机、自愿申请,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打到购机农民“一卡通”账户。 1个农户家庭在年度内申请补贴机具不超过3台套,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申请补贴机具不超过10台套。同步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详情可咨询当地农机管理部门。
六、继续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有小麦、水稻、玉米、大豆、油菜、棉花6个险种,财政补贴保费的80%,农户承担保费的20%,农户承担保费每亩约2—4元。养殖业有能繁母猪、奶牛2个险种,财政补贴保费的80%,农户承担保费的20%,农户承担保费分别为每头12元、72元。继续开展森林保险和育肥猪保险试点。扎实推进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
七、继续实施林业补贴政策。集体林地上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每年每亩分别补偿15元、10元,其中补助到户的管护费分别为14.75元、9.75元。退耕还林项目原政策到期后,完善政策期内每年每亩发放生活补助125元,其中管护补助20元,管护费与管护任务挂钩。纳入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的合格人工成片造林,每亩一次性补助300元,其中石质山地每亩一次性补助500元。
八、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今年评定100个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和200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并给予以奖代补。财政项目资金可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可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鼓励农民合作社农产品进入城市社区开展直供直销。扶持家庭农场信息化建设,开展家庭农场贷款“直管直贷”试点。
九、继续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重点培训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准备进城求职的农民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合格后,按照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200—1300元。初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一次性补贴150元。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一次性补贴100元。农村劳动者属于就业援助对象的,可参加所在地公共职业训练基地组织的免费技能培训,培训期间按规定享受生活补贴。
十、继续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民以民主议事和筹资筹劳为基础,在村内户外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道路、安全饮水工程、环卫设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及植树造林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给予奖补。
希望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把政策支持转化为发展农业生产、深化农村改革的动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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